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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律(非法学)招生简章

  • 所属专业:法律
  • 授课方式:周末班
  • 学费:45000
  • 学制:2.5年
  • 招生状态:正在招生
  • 上课地点:南京市

  东南大学拟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4500名左右(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1800名左右(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东南大学学术学位各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生,部分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可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生。各招生专业详见《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

  原则上我校全日制硕士生均按“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生均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名东南大学在职研究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 在职研究生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注意查看《硕士生招生目录》院系“备注”栏):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②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研究生,须具备: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法律在职研究生法律(非法学)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单独考试

  1.招生专业:025100金融,研究方向:金融大数据分析挖掘和互联网金融应急安全管理。

  2.报考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在金融大数据分析挖掘和互联网金融管理领域连续工作四年以上,业务优秀,工作或科研成果获得省部以上立功奖励,发表过相关研究论文(技术报告),已成为所在单位业务骨干。考生须经所在单位同意,由考生所在单位和我校认可的两名在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并经我校研招办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3.“考试方式”必须选择为“23单独考试”,“报考点”必须选择“3202东南大学”。


  (四)说明

  1.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3.国防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属选培办的同意,网上报名时须在现役军人码(xyjrm)一栏中选择“3-国防生”。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及招生名额等信息以教育部当年度发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考生必须在上一年11月30日之前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寄送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强军计划考生限报考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相关类别(领域),且必须参加全国统考,复试分数线单独划定。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7.东南大学-蒙纳士大学苏州联合研究生院各专业均不接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报考。

  8.我校部分院系的招生专业对考生的报考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请注意查看《硕士生招生目录》院系“备注”栏。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前,在职考生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目前在读本科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和学习方式,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前,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如:强军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国防生等。

  (2)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硕士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毕业证书上注明“全日制”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硕士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毕业证书上注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3.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必须选择东南大学报考点(3202)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所有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程序: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场确认

  时间: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具体安排请注意查看东南大学报考点公告。

  程序: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考生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初试

  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须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初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律硕士联考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题。

  

四、复试

  1.初试成绩满足我校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东南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见网上通知。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试。复试方式将采取笔试、面试及实验操作等。专业知识笔试覆盖范围参见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除外),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加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及要求请直接与报考的院(系)联系,加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4.资格审查。我校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五、录取

  我校各招生院(系)根据《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综合考察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需在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录取当年6月发放,录取新生于录取当年秋季入学。

  

六、其他说明

  1.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全日制硕士生参加奖助学金评定,非全日制硕士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

  2.我校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各院系“招生人数”仅为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数(暂按去年招生计划数编制),其中包含拟接收校内外推免生计划数,实际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数和具体生源情况予以统筹安排和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人数由相关院(系)根据实际招考情况确定。我校各招生专业近几年的复试分数线和报考录取情况统计可参见研招办主页“历史数据”。

  3.我校硕士生培养基本学制:

  (1)全日制:085212软件工程和东南大学-蒙纳士大学苏州联合研究生院各专业为2年;其余各专业均为3年;

  (2)非全日制:125300会计和125600工程管理为2.5年;其余专业均为3年。

  4.我校对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

  5.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6.若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7.若本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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