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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 所属专业:工商管理(MBA)
  • 授课方式:周末班
  • 学费:30000
  • 学制:2.5年
  • 招生状态:正在招生
  • 上课地点:哈尔滨市

  哈尔滨工程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全国56所拥有研究生院和63所拥有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全国重点高校之一,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创新优势学科平台高校之一。


一、报考条件

  截止到报考当年7月31日满3年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符合哈尔滨工程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主要研究方向

  国防高等教育管理、海洋开发与环境保护、公共安全与危机管理、科技政策与科技管理;


三、专业课程设置

  高等教育管理学、教育学原理、教育经济学、公共组织行为与管理、教育政策学、

  海洋管理、环境科学、船舶工业管理、环境保护法学、海洋经济学、环境管理学、

  公共安全管理、公共危机管理、应急事件管理、保险学、科技政策与科技管理、

  区域创新理论、技术创新管理、公共人力资源管理。


四、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科目为:

  外语(满分100分,英语、日语、俄语任选其一)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满分200分),两门,全国联考;


五、考试大纲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六、培养方式

  学员通过考试被录取后,由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负责培养。培养采取业余时间或集中面授上课的方式。学制:2年至4年。


七、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通过MPA硕士论文答辩,经哈尔滨工程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者,授予国务院学位办颁发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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