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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经济法招生简章

  • 所属专业:经济法学
  • 授课方式:周末班
  • 学费:26000
  • 学制:2年
  • 招生状态:正在招生
  • 上课地点:天津市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研究生课程进修班通过经济法专业课程和经济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课程的学习,使学员了解和掌握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法律工作和涉外经济法律工作所必须的经济法学理论和实务,也为从事经济法教学和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同志提供系统研修和提高的机会,并为在职人员以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提供条件。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下设经济法系和民商法系,设置四个专业方向,即经济法、金融法、民商法、国际经济法。法学院现有经济法、国际经济法两个硕士点。法学学科依托天津财经大学的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等优势学科,开展法学与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研究,研究方向集中于金融证券法、公司企业法、国际税法、诉讼法等方面。法学教学注重将法学和其他学科的交叉研究成果作为教学内容的特色,继而满足新形势下培养法律复合型人才的需要。法学院毕业生就业方向主要集中在金融机构、党政机构、事业单位、企业。其中从事金融法工作的毕业生人数约占50%。部分毕业生选择继续就读硕士研究生、出国深造等。

  

一、报名条件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天津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经济法专业

  未获得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及其他学历的在职人员,不可申请硕士学位

  通过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习,只取得学位办监制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二、课程设置

  1、学位统考课(国家综合考试一份卷所含的课程)

  法理学、 宪法学、 刑法学、 民法学、 中国法制史。

  2、专业课:

  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商法学、行政及行政诉讼法、科学社会主义、英语、司法实务。

  

三、结业证书

  经济法学在职研究生通过以上12门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四、学位授予

  1、获得“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通过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外语统考和法学类综合考试。

  2、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

  3、通过硕士论文答辩。

  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授予天津财经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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