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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在职研究生船舶与海洋工程招生简章

  • 所属专业:工程
  • 授课方式:周末班
  • 学费:30000
  • 学制:2.5年
  • 招生状态:正在招生
  • 上课地点:宁波市

一、学院简介

  宁波大学海运学院是交通部向国际海事组织(IMO)推荐的我国首批7所高等航海院校之一,也是香港船东会第一届中国海运院校论坛常务委员会副主席单位。学院根据经修正的《STCW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建立了《宁波大学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对整个教学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学生的培养质量。学院依托综合性大学的外语、计算机等基础学科优势,加强基础教育,注重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和综合素质培养;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构筑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学院围绕“船舶与海洋工程”和“交通运输工程”二个一级学科建设,突出港航特色,促进学科交叉和协调发展;以教学为中心,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通过学科建设带动专业和团队建设,是我国航运业、物流业和交通运输业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之一。学院立足行业、地方经济的发展需求,立足省市海洋经济发展需求,紧紧围绕“海洋”“港口”“航运”三个关键词,在新能源、新装备、节能环保、海洋高新技术、海洋经济产业、现代港航服务业及智慧物流、智能交通等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和合作,也是宁波大学最具鲜明行业特色及与区域经济结合最紧密的学院之一。2016年,学院获批宁波市首批试点特色学院。

  

二、专业简介

  船舶与海洋工程是201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专业学位授予点。

  本学位点有正高职称15人,博导6人,博士34人,交通部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名,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员1名、第三层次培养人员5名,浙江省重点学科带头人2名,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专家组成员2人,浙江省块状经济转型升级服务组首席专家1人,浙江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人员1名,浙江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名,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第一层次人选1名、第二层次人选1名、第三层次人选1名,宁波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人员1名,宁波市高校名师1名。近5年来,本学位点以宁波市重点学科为平台,承担了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计划项目、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宁波市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等100余项,取得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宁波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厅市奖项5项;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市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获发明专利授权18项,国家财政部和省财政厅专项实验室各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拥有较好的科研条件。


  宁波大学在职研究生该学位点主要培养以下四个领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1)能源利用与环境保护:主要研究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的节能减排理论与技术,包括船舶动力装置能量综合利用、新能源、节能技术、海洋能源利用、柴油机性能优化与排放控制、船舶柴油机高效低排放燃烧、废气净化、船舶压载水和舱底油污水处理等。

  (2)船舶工程安全技术与机电控制:主要研究船舶与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理论与技术,研究船舶动力装置、船舶柴油机、船舶辅机、船舶电站等主要关键设备的运行参数状态自动监测和过程控制,研究大型机械结构物的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理论和工程应用等。

  (3)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与制造:主要研究船舶设计新理论与新方法;船舶制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船机制造新技术;船舶阻力、推进、操纵性、耐波性等方面理论、方法及应用技术;多体挠性结构系统的水弹性响应、海洋管线结构多体系统几何非线性动力响应、海洋浮体系泊系统的流体非线性机理等。

  (4)港航技术与管理工程:主要研究港口与港口集疏运体系,通航安全、港航物流与信息化技术、智能港航系统与技术、海上应急相关的管理和处置理论技术;港口经营和管理技术与方法、国际航运管理理论与方法等。


三、专业目录

(代码)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初试科目 复试专业课科目 同等学力加试 学制
085223船舶与海洋工程    01能源利用与环境保护    02船舶工程安全技术与机电控制    03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与制造    04港航技术与管理工程 2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931工程热力学 或933理论力学 或934交通运输工程学(三选一) 1、工程热力学    2、理论力学    3、流体力学    4、机械设计基础    5、智能运输系统自选1门(但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1、工程热力    2、理论力学    3、流体力学    4、机械设计基础    5、港口管理    6、国际航运管理    自选2门(但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相同) 3年


四、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由宁波大学自行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由宁波大学自行划定。我校根据在职研究生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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