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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 所属专业:法律
  • 授课方式:周末班
  • 学费:20000
  • 学制:2.5年
  • 招生状态:正在招生
  • 上课地点:烟台市

  烟台大学法学院经过20余年的发展,烟台大学法学院已发展成为国内省内一流、全国著名的法学院。法学院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获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山东省仅有两家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单位。我校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山东省内第二个有资格招收法律硕士的单位。烟台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律硕士招生简章如下:

 

一、法律硕士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各级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政法委等政法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3、三年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考试科目

  外国语(英语或俄语):为全国联考,满分100分,参考书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为全国联考,满分300分,参考数目:《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政治理论:100分,由烟台大学单独组织,于联考成绩公布后择日进。

  

三、培养方式

  录取的在职研究生均为原单位在职定向培养,录取的考生在学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

  法律在职研究生学员纳入烟台大学的正规研究生培养,教学标准按《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执行,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四、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在校累积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修满课程学分后按培养要求撰写学位论文,申请学位。

  

五、颁发证书

  烟台大学在职研究生对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且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可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全国统一《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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