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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 所属专业:工商管理(MBA)
  • 授课方式:周末班
  • 学费:36000
  • 学制:2.5年
  • 招生状态:正在招生
  • 上课地点:沈阳市

沈阳师范大学(Shenyang Normal University),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举办并主管,入选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为教育部首批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九大门类的多科性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始建于1951年,其前身为东北教育学院,1953年更名为沈阳师范学院;1965年更名为辽宁第一师范学院;1978年恢复沈阳师范学院校名。2002年,沈阳师范学院与辽宁教育学院合并组建为沈阳师范大学。据2017年8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沈阳师范大学占地面积1840余亩,建筑面积64万余平方米,教学设备仪器总值2.4063亿元,馆藏图书218万余册 下设有二级学院26个、本科专业76个;有专任教师1545人,全日制本科生20000余人,硕士研究生3300余人,留学生1000余人。


一、沈阳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MPA报考条件:

三年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沈阳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方向:

行政管理与公共事业、公共人力资源管理、党群事务管理、公共政策分析与评价、公安与司法管理、开发区公共事务管理、社会保障与社会管理、城市与区域管理、电子政务、公共财务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市场经济管理、公共经济组织管理、大众传媒管理、文化旅游事业管理、城乡社会发展管理、文化市场管理。


三、公共管理硕士在职研究生MPA入学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沈阳师大只招收外国语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四、沈阳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录取方式:

录取工作由沈阳师大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五、沈阳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培养方式:

录取的研究生均为原单位在职定向培养,录取的考生在学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


六、沈阳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习年限:

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学员纳入我校的正规研究生培养,教学标准按《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大纲》执行,课程学习内容和学分要求按参考性培养方案掌握。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一般为二至四年,在校累积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修满课程学分后按培养要求撰写学位论文。


七、沈阳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位授予:

对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且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可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颁发全国统一《硕士学位证书》,享受国家规定的硕士学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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