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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 所属专业:工商管理(MBA)
  • 授课方式:周末班
  • 学费:25000
  • 学制:2年
  • 招生状态:正在招生
  • 上课地点:南昌市

江西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研究生为政府机关和非营利的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质、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一些具体政策领域的专业化管理者、领导者、政策分析人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江西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由政法学院管理,现任政法学院院长是彭隆辉教授。中心现有主任、副主任、秘书各1人,其中主任是陈谨祥教授,副主任是聂平平博士后、教授,秘书是淦家辉博士,副教授。

通过整合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和相关学院的公共管理教育资源,江西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组建了一支高学历、高职称,具有公共管理学科背景并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师资队伍。现有导师15名,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9人(其中博士后3人)。


一、江西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公共管理硕士在职研究生课程设置:

第一学期

1、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2学分)任课教师:陈谨祥

2、MPA英语(2学分)任课教师:淦家辉

3、公共经济学(3学分)任课教师:胡晔

4、公共政策分析(3学分)任课教师:王东明

5、政治学(2学分)任课教师:聂平平

第二学期

6、公共管理学(3学分)任课教师:郑娟

7、管理哲学(2学分)任课教师:陈谨祥

8、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2学分)任课教师:吴雪平

9、公共组织理论(2学分),任课教师:冯小林

10、公共伦理学(2学分)任课教师:曾勇

11、公共财政学(2学分)任课教师:彭升庭

12、宪法与行政法学(2学分)任课教师:尤琳

第三学期

1、西方行政学说史(2学分)

2、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3、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4、社会保障制度国际比较

5、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学


三、在职研究生培养方式:

采取非脱产集中授课或节假日、周末授课学习方式。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毕业时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四、学制:2-3年,一般2.5年。


五、入学考试:

1、初试(参加全国联考)

初试时间:元旦前后(具体时间以教育部下发的相关通知为准)。

初试科目:英语(10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包括写作、数学、逻辑,共200分)。

2、复试(由江西师范大学MPA中心组织)

复试时间:约在4月中下旬。

复试科目:行政学;政治理论;综合面试。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由我校自主划定分数线择优录取。(注: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


七、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学位论文等规定培养环节者,授予江西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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