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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律硕士(法学)招生简章

  • 所属专业:法律
  • 授课方式:周末班
  • 学费:24000
  • 学制:2年
  • 招生状态:正在招生
  • 上课地点:赣州市

一、招生政策改革

  根据教育部《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精神,2017年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按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按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国家不再组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学习方式,同一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试科目与考试内容相同,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报考条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一致)

  (一)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考江西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后,并将相关材料在现场确认前提交到招生单位招生办,否则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在职研究生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按研招网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3.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招生单位招生网提供下载),经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审批同意后方可报考,并凭生源所在省审批同意的《登记表》到报考点所在省级招办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审批通过的考生凭校验码登录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其中专项计划应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照相

  考生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时间内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具体时间请查看报考点在研招网上发布的公告)。凭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报名号及报考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照相,并校对信息。报考点只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不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改在初试、复试时进行。请考生对照报考条件,不符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在规定时间内,法律在职研究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初试

  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地点:各报名点指定地点 (以准考证的地点为准)。

  

六、复试

  我校将在网上公布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名单。

  复试相关事项:复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业务课笔试、面试、体检等内容。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及非全日制本科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名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定,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具体要求见当年复试录取办法。

  

七、录取

  招生计划分为全日制计划与非全日制计划两种。学校在国家下达计划内,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及政审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八、收费标准与学制

  法律硕士学费24000元/生,法律硕士(法学)学制2年,学习年限2至3年。

  

九、注意事项

  1.专业目录中所列各学院、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招生计划并参考一志愿上线 及当年招生情况确定)

  2.大专毕业、成人应届本科均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及非全日制学历(自考、函授、网络教育等)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

  3.考生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违反相关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复试、录取资格!

  4.学校招生简章如与国家相关文件不符,以国家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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