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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社会保障招生简章

  • 所属专业:社会保障
  • 授课方式:网络班
  • 学费:34000
  • 学制:2年
  • 招生状态:正在招生
  • 上课地点:南昌市

【院校介绍】

  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的起源可追溯至1923年成立的江西省立商业学校财政信贷科,历经几十年的积淀和发展,已发展成为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等职能为一体的教研单位。连续多年被评为学校先进单位。2014年、2019年连续两次荣获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学院现设财政系、税务系、社会保障系、行政管理系等四个教学系,依托学院设立江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策支持协同创新中心、财税研究中心、中国税票研究中心、预算管理与监督研究中心、江西农村减贫与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税务硕士(MT)教育中心、公务员培训中心等教研和培训机构,与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共建新时代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与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共建医疗保障研究中心和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研究基地。学院为全国财经类院校MPA 教育联盟秘书处所在单位,江西省公共管理学科联盟牵头单位,江西省MPA 研究生教育联盟牵头单位,2015年发起成立江西省社会保障专业建设联盟。

  学院拥有2个博士点、1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拥有省“双一流”学科、“十二五”高水平学科、省“十二五”重点学科、省示范性硕士点、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等。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应用经济学(含财政学)获A-等次,公共管理获B-等次。财政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本科专业获评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高级财政学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既具有现代管理理论和行政技能,又具备经济学知识背景及相应的经济管理技能,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适应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公共服务、行政管理、科学研究与教学工作需要,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的高层次人才。


【研修专业方向及培养计划】

◆ 社会保障: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政策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授课方式   

 

公共课

中级西方经济学

2

 

 

 

 

 

线上

计量经济学

2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2

公共英语(精读、听说)

4

 

必修课

公共管理学

3

社会保障理论

3

社会保障经典文献导读

2

社会政策理论前沿专题

2

劳动经济学

2

公共管理研究方法

3

 

选修课

养老保障专题

1

医疗保障专题

1

社会救助专题

1

员工福利与企业年金专题

1

学术写作规范与方法

1

社会保障国际比较

1

制度分析方法论

1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1

【招生对象】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获得学士学位, 并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含三年), 或虽无本科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 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学士学位未满三年可以先入学课程学习, 待满三年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后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4、具有大学科学历, 但无学士学位或大专学历者可参加课程学习, 获得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 但不能参加硕士学位申请。


【学位学制】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三个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全国统一考试阶段(简称第二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三阶段)。

   1、第一阶段(课程学习):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 按学校教学进度安排,  修完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规定的全部课程,按要求参加课程考试, 成绩合格, 可获得江西财经大学硏究生课程结业证书(为同等学力教育)。课程学习期一般为1年, 每月集中双休日授课。

   2、第二阶段(全国统一考试):获得学士学位满3 年并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者, 申请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专业综合考试。(每年一次)

   3、第三阶段(论文写作答辩):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及学科专业综合考试成绩合格者,  并完成研究生课程学习者方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写作阶段。论文通过评审、答辩, 经我校学位委员会批准, 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一般为1年, 五年内未全部通过课程和全国统一考试者, 所修课程学分无效。

   注:申请人必须在完成规定学分并通过全国外语水平统考和学科专业综合考试后一年内向学校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专业综合考试每年3月初报名, 5月下旬考试。外语统考约4级水平。


【缴纳学费】

  根据我校下发的《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财财务字【2021】10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学费缴纳分两段制进行,即课程学习阶段和学位论文阶段。我院各专业学费为25000元/全程;论文指导费为8000元/生(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收费政策执行),学习阶段需预收取书本费1000 元(多退少补)。学生缴纳相关费用后,可获得学校财务处开具的电子缴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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