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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在职研究生医学专业招生简章

  • 所属专业:医学
  • 授课方式:网络班
  • 学费:26000
  • 学制:2年
  • 招生状态:正在招生
  • 上课地点:武汉市

汉科技大学是省部部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和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首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学校位列艾瑞深校友会网发布的2021中国大学排名第89位,居湖北省属高校第一。

校现有青山、黄家湖和洪山三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71.4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23.6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6.01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87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70.56万册,电子图书100.6万册。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4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6000余人。校园依湖览江、风景优美,教学设施齐备,办学条件完善,是“湖北省生态园林式学校”“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校科研实力雄厚,建有湖北省属高校第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耐火材料与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湖北省属高校第一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高温材料与炉衬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属高校第一个生态环境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环境保护矿冶资源利用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和2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高性能钢铁材料及其应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战略钒资源利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拥有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联合)、26个省级科研平台。“十三五”以来,学校主持和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350余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社科)成果奖130余项。2007年以来获得19项国家科技成果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13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5项)。

在新时代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秉持“厚德博学、崇实去浮”的校训精神,积极传承“坚韧不拔、勇承重载、崇实求精、表里如一”的钢铁品质,大力弘扬“向上向美、力行力新”的沁湖文化,主动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职责,不断增强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创建国内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而不懈奋斗。

一、申请条件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9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19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三)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资格不受本项第(一)款和第(二)款限制,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 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申请2022年1月27日起,申请人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提出申请,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

(二)现场确认申请人在2022年3月下旬到武汉科技大学青山校区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布。现场确认时采集申请人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规定的材料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工作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学士或硕士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或者认证报告打印页(进入学位网查询或者认证,网址为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3.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培训证明。现场确认将对申请人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

三、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一)申请人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可于学校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申请,具体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核程序见当年我校学位办相关工作通知。

(二)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武汉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可授予武汉科技大学硕士学位。

、其他说明

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现场确认等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如有新的政策调整,以国家的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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