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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经济法招生简章

  • 所属专业:经济法学
  • 授课方式:周末班
  • 学费:22000
  • 学制:2年
  • 招生状态:正在招生
  • 上课地点:南宁市

桂林理工大学是华南地区著名高校,广西省属重点大学,国家“863计划”、“973计划”承担高校之一,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研究生、本科生两个层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曲久辉为学校名誉校长。

法学院不断提高教学研究工作水平,持续优化课程设置,紧密联系国内及国际法律理论发展及实践需求,采用案例教学、讨论教学等先进教法,以开放包容的理念进行全面建设,为培养更多中国的乃至世界的法学家、高级法官、高级律师以及其他商务及法律工作者不懈追求!

学院拥有高水平师资队伍,以培养通晓东西方文化,适应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需要,理论基础扎实,实务及创新能力强的法学人才为己任。所培养的学生具有“三会”本领,即:精通法学知识和技能;掌握国际经济贸易知识;熟练运用专业外语。


二、桂林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培养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员在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涉外经贸法律专业知识和外语等方面的水平有较大的提高,达到独立从事涉外经贸法律实务技能的规格。


三、经济法在职研究生招生对象

大专或大学本科毕业、有一定的工作实践经验、英语达到一定水平者均可报名。

完规定课程并成绩合格的专科学员可获得研修班结业证书,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四、在职研究生课程体系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说明
核心课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英语 1) 该6门课程为法学核心课程,是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全国统一考试专业综合的考试内容。通过学习,可帮助学员熟悉法学学科知识体系,为法学学习建立系统完整性基础。2)教学方法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形式。考试方式为开卷笔试、学期论文等形式。
必修课 经济法、市场经济理论研究、比较民事诉讼法、国际货物买卖法、保险法专题、证券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专题、比较合同法案例研究、产品质量与安全法专题、宏观调控法专题、法律英语、商法 该类课程为经济法专业课程,主要采用案例、研讨、实践模拟等方式学习和教学。授课内容可在培养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五、学习方式

上课时间:采取在职(不脱产)周末上课(周六全天授课)

考试方式:每学期末集中统一考试


六、学习费用

学费:22000元/2年(不含教材费、申请学位期间的论文指导培训费。)


七、结业与学位申请

1、学员按研修班的培养计划完成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由桂林理工大学颁发《桂林理工大学高级课程研修班结业证书》。

2、学员研修班结业后,可视个人意愿,按照《桂林理工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在规定时间内向桂林理工大学学位办提出学位申请。

注:凡申请硕士学位者1、具有本科学士学位者;2、通过本校组织学习的全部研修班课程;3、学员通过国务院学位办规定的有关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法学综合统一考试(每年3月统一考试资格审查时取得学士学位满三年者方可报名参加统一考试);4、公开发表一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论文(有国家正式发行刊号的报刊杂志,3000字左右)5. 研修班成绩自结业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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