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报名宁夏大学在职研究生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须具备:
①不能跨专业报考,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以上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②所报考专业的其他条件,以各学院、各专业的具体要求为准。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
报考在职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1)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等综合情况,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宁夏大学,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宁夏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宁夏大学,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五、学制、学费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学制一般为2年。宁夏大学教育学在职研究生学费遵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标准收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学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复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