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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职研究生金融保险招生简章

  • 所属专业:金融学
  • 授课方式:周末班
  • 学费:24000
  • 学制:2年
  • 招生状态:正在招生
  • 上课地点:北京市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保险专业在职研究生应系统地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和保险学科的基本原理,掌握有关保险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国内外保险经营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保险业务经营技能(主要指展业、承保、防灾、理赔等业务技能)、健康的体魄和心理素质,具备一定的保险工作实际能力,成为能够从事保险实际业务和保险经营管理的应用型人才。


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对象: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金融证券、上市公司、银行、投资、咨询、基金、资产管理、保险、期货及律师事务所等金融相关领域做出成绩的人员。

2、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专业背景不限,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者可申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二、金融保险在职研究生培养方式:

1、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和案例教学,采用启发式、研讨式、情景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注重学生实际能力培养,使课堂讲授、研讨、案例分析、模拟训练和社会调查等与实践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着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课程教学按统一规范要求,通过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角色扮演、观摩、案例分析、对抗辩论、项目规划、习题作业、论文、社会调查、测验、考试等环节完成。

3、研修班学员培养实行导师组负责制。导师组负责指导学员毕业论文的写作。


三、在职研究生教学安排及考试:

1、在职学习,学制二年。

2、利用业余时间(周末和晚上)上课,遇节假日顺延。

3、考试方式:学位课程和专业课程由保险学院组织考试或考核。


四、证书及学位:

1、根据研修班的要求,经过考核,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门专业课成绩均合格,达到规定学分者,颁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修班结业证书》(钢印、红印、统一编号),成绩单(红印)

2、符合申请学位条件者,依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办相关规定可申请金融学(含保险)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


五.收费标准:

学费:24000元/2年。

注:学籍档案办理完毕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学业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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