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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保险学专业招生简章

  • 所属专业:保险学
  • 授课方式:网络班
  • 学费:19600
  • 学制:1.5年
  • 招生状态:正在招生
  • 上课地点:济南市

  山东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成立于2011年11月,由原山东财政学院、山东经济学院两校相关专业整合而成,师资来自原两校的五个学院(原山东财政学院金融学院、统计数理学院、经济学院;原山东经济学院财政金融学院、统计与数学管理学院)。学院采取重点引进与强化培养双结合的方式,逐步形成了一支教育理念先进、业务精良、治学严谨、具有国际意识、学术水平较高并富有创新和团队精神的师资队伍。为了充分发挥高校服务社会的功能,学院计划招收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学员。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有一定工作经验的银行、证券、基金、保险、期货以及其他相关专业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学习,具有大专学历的学员,不能申请硕士学位,只颁发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

  (三)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学员,可以免试入学,在通过全国统考和论文答辩后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专业

  经济学类:保险学


三、教学管理

  课程设置按照全日制在校生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设置,由教学经验丰富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导师授课。教学形式采取教师讲授、课程辅导与专题讨论等多种方式,确保授课时数和质量。

  (一)结业考试:课程学习阶段(一年半)。从研究生教育培养和在职人员不脱产学习的实际出发,学员通过参加课程设置方案中规定的公共课和专业课课程的学习。各学期末举行本学期所开设课程的期末考试,课程考试成绩由学院统计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录入存档管理,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

  (二)两门全国统考课考试:

  1、外国语和经济类、管理类综合课,由教育部统一组织,五月份考试;

  2、学士学位满3年,且获得课程班结业证后方可申请考试;

  3、考试通过后,按要求提交学位论文,并进行答辩;

  4、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可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的经济学硕士学位证书。


四、课程设置: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研究生课程共开设学位公共课、专业课等相关课程,参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实施教学计划。

  经济学硕士学位相关专业课程设置:

公共课

专业课

保险学专业

1、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2、西方经济学

3、国际经济学

4、财政学

5、货币银行学

6、英语

1、保险学研究

2、保险法与案例分析

3、风险管理研究

4、财产保险专题

5、人身保险专题

6、保险法律制度与监管



五、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和学校规定收取,分两次交纳:

  (一)两年培训费12000元/人,书费及资料费600元/人。

  (二)学位申请费7000元/人(含申请学位论文开题、写作指导及答辩费;论文印刷费等另行收费),申请学位报名考试时一次性缴纳。学员注册缴费后,因故不能参加学习,则视作自动退学,按相关规定不退费用;学位论文开题后,因故不能完成论文撰写等事项,则视作自动放弃学位申请,按相关规定不退费用。

  (三)所有收费请在规定期限内统一交至“山东财经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严谨通过任何方式向个人转账缴费。


六、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填写报名表。

  (二)交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2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三)交同一底版两寸彩色照片4张、一寸彩色照片8张。

  (四)开班时间:春季班和秋季班(视学员实际学习情况,结合我校具体安排,适度调整开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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