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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苏州大学在职攻读非全日制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所属专业:法律
  • 授课方式:周末班
  • 学费:45000
  • 学制:3年
  • 招生状态:正在招生
  • 上课地点:苏州市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首批入列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2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5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28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9个博士后流动站,苏州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具有相当规模,基础较为雄厚,办学效益显著,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地方综合性大学。截至目前,学校化学、物理学、材料科学、临床医学、工程学、药学与毒理学、生物与生物化学、神经科学与行为科学、分子生物与遗传学、免疫学、数学共11个学科进入全球基本科学指标(ESI)前1%,化学、材料科学2个学科进入全球基本科学指标(ESI)前1‰。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

(一)2020年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141个,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28个(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体育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口腔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国际商务硕士、金融硕士、税务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应用心理硕士、会计硕士、药学硕士、农业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护理硕士、电子信息硕士、机械硕士、材料与化工硕士、生物与医药硕士、交通运输硕士)。具体内容详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规模:本年度计划拟招生4500人左右(含推荐免试生),其中全日制招生规模约3600人,非全日制招生规模约900人,具体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录取时依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推免生录取情况、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规模。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符合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部分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详见我校招生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的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本科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教育硕士中的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前置学历符合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要求

该专业为我校与江苏理工学院联合招生,录取后学生统一在江苏理工学院(江苏常州)培养。

5、已经获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全校单独考试招生总人数不超过15人,其中安排在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学科门类的招生人数不低于总数的70%。具体招生专业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中公布的为准。

 

招生专业:法律(法学)

研究方向:不区分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或 203 日语

③398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课(法学)

④498 法硕联考综合课(非法学)复试:1、行政法学[不含行政诉讼法](笔试)

2、综合口试(面试)

 

招生学院:王健法学院

备注: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单独考试以及下表中4个专业的所有考生必须选择3214苏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并到苏州市参加考试,否则网上报名无效。

 

学  院 专    业
008艺术学院 130400美术学
008艺术学院 130500设计学
008艺术学院 135107美术(专业学位)
008艺术学院 135108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请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不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

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初试

1、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3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执行。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六、奖助体系

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的设立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对于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额度20000元/人;此外,学校还设有各项捐赠奖学金和助教、助研、研管岗位和国际交流奖学金;同学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困难补助。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具体内容详见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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