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 浙江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联系电话

浙江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 所属专业:课程与教学论
  • 授课方式:网络班
  • 学费:24000
  • 学制:2年
  • 招生状态:正在招生
  • 上课地点:金华市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是国家为有学历提升需求的在职人员开辟的提升学位的重要渠道,也是众多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权威途径。浙江师范大学肩负着引领区域教师教育发展、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的使命,为提升区域教师水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多渠道地促进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浙江师范大学积极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欢迎省内外在职人员积极报考。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2015年学校入选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浙江师范大学于1979年开始研究生教育,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3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1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3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7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国家“111计划”学科创新引智基地。20个学科列入浙江省一流学科。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4个,国家级课程28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招生专业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所在学院 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科目 外国语水平全国统考科目 授予学位 备注
教育学 教育学原理 教师教育学院 教育学 英语 教育学硕士 教育管理方向
课程与教学论 除英语教育学之外的其他方向
课程与教学论 外国语学院 教育学 英语 教育学硕士 英语教育学方向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

网址: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   

申请人在该平台注册后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1)。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填写《浙江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到报考专业的指定邮箱。

特别说明: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如选择“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在《浙江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须选择相应的报考学院及专业,并发送到与报考学院及专业相应的邮箱。

2.选拔考试

相关学院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进行测试,试卷的题型和难度大致参照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要求。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22年3月5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现场确认

申请人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且外语水平测试合格,方可参加现场确认,具体名单由相关学院通知。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中心(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毗邻浙江师范大学金华校区,不用进入校内)。

现场确认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科研项目批准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确认须确保健康码和行程码符合疫情防控的要求,佩戴口罩方可进入现场。完成现场拍照和指纹采集后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

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一律通报原单位,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现场确认时必须认真阅读《知情同意书》,签名后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四、学位申请流程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核后的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学位申请流程包括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课程学习与“全国统考”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须在4年内参加报考专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课程学习一般利用双休日、假期等时间,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以相关学院的安排为准。

申请人除参加课程学习之外,可同时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全国统考”)“全国统考”每年组织一次,一般3月份报名,5月下旬考试,具体以每年的通知为准。考生按照“全国统考”的报名时间及要求,在“学位信息平台”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全国统考。

2.第二阶段:论文写作与答辩

申请人须在通过全部考试后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开展学位论文开题,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

申请人须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盲审和答辩。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院、学校两级学位委员会同意,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申请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联系我们

联系老师:宋老师孟老师

咨询电话:400-8032-898

咨询微信:

在职研究生宋老师联系方式宋老师

在职研究生孟老师联系方式孟老师

咨询微信:eduzaizhi2020

上一篇: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原理专业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下一篇:没有了

联系我们
  • 联系人:

    宋老师

  • 电 话:

    400-8032-898

  • 微 信:

    eduzaizhi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