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联系电话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 所属专业:工商管理(MBA)
  • 授课方式:周末班
  • 学费:55000
  • 学制:2.5年
  • 招生状态:正在招生
  • 上课地点:北京市

一、报考条件

  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 3 年以上(含 3 年);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工作 5 年以上(含 5 年),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者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含 2年)。

  

二、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相关通知公告,并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由于不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误填报考信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职研究生考生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3.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考点;其他考生(含 MBA、MPA 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考点。考生须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及参加考试。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1.时间及地点:以考生所选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须携带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网上报名编号、所选考点要求携带的其他材料。

  3.未通过网上学历(或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我校在报名、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阶段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多次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可在初试前规定的时间内上教育部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初试、复试、调剂复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我校初试和复试的自命题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只提供命题范围。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2.初试地点:详见所选考点的通知公告。

  3.考试大纲、命题范围:

  全国统考科目(政治、英语等)和全国联考科目(管理类联考、法硕联考业务课等)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二)复试

  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总分、单科分数要求。

  我校采用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复试将对考生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外国语听说水平等进行考核。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含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参加复试时,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前另行通知。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三)调剂复试

  初试成绩公布后,未能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或专业)复试或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如符合调剂要求,可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复试。

  

五、健康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含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情况)。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

  

六、录取

  根据考生所报考第一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或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到 60 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未达到 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学制

  非全日制硕士生公共管理学制 3 年。

  

八、学费

  公共管理(MPA):共 5.5 万元,分 2 年交清,每年 27500 元。

  

九、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硕士究生毕业条件、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联系我们

联系老师:宋老师孟老师

咨询电话:400-8032-898

咨询微信:

在职研究生宋老师联系方式宋老师

在职研究生孟老师联系方式孟老师

咨询微信:eduzaizhi2020

上一篇: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民商法学(民法学)招生简章

下一篇: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会计(法务会计方向)招生简章

联系我们
  • 联系人:

    宋老师

  • 电 话:

    400-8032-898

  • 微 信:

    eduzaizhi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