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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法学院在职研究生


华侨大学法学院坐落于东海之畔的清源山麓下,其前身是华侨大学法律系。法律系于1985年开始招生,2003年9月正式更名为法学院。首任系主任为我国著名侨务活动家、知名法学家、华侨大学原校长庄善裕教授。现任法学院院长我国知名法学家、特聘教授许少波博士,党委书记是曾佳扬副研究员。

法学院在洪祖杭大楼拥有专用房69间,其中包括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巡回法庭1个,大、小模拟法庭各1个,多媒体教室15个,案例制作室、物证室、技术分析室、刑侦室、计算机室等各1个,教授独立工作室10多间,并有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学图书馆。除学校图书馆藏书170万册、中外现刊近4000种、中文数据库资源28个,包括HeinOnline和Westlaw等大型外文法律资源的外文专业数据库资源27个外,法学院图书馆还有藏书22607册,其中外文原版书籍3227册,历年法学专业期刊合订本4471本,中文报刊合订本2769本,并且是国内唯一拥有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院的历年判例全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历年判例全集的法学专业图书馆。此外,华侨大学作为闽南高校图书馆的加盟单位,还可同时共享闽南地区主要高校的文献资源供学生借阅。

法学院有专职教师47人,教授、副教授28人,约占教师总数的60%;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2人,约占教师总数的68%;具有海外学术背景的教师14人,约占师资总数的30%;“双师型”(律师、仲裁员)教师40人、“双语型”教师15人,分别占师资总数的87%和32%。他们中有不少人是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和优秀青年法律人才,在学术界、实务界具有很大影响力。其中,许少波教授兼任国务院侨办专家咨询委员、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福建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省法学会副会长、福建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福建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职;戴仲川副教授连续三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兼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等职。

为全面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拓展师资优势,法学院近年来先后聘请周国均、沈国明、王世洲、李林、龙大轩等知名教授担任法学院的兼职教授。同时,为了更好地开展研究生教育,提高研究生的教育质量,学院推行了法律硕士双导师制度,先后聘请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瑞春先生、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女士等省内实务界知名专家担任法学院的兼职教授。

法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和刑法学5个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于1993年取得,这是我国华南地区获得的第一个经济法学硕士点。法学院目前设立有省级学术研究机构1个,即福建省地方法治研究中心;有省级基地1个,即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校级学术研究机构4个,即东亚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侨务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和中美体育法研究中心,并主办有法学专业刊物《华侨大学法学论丛》1本。现已初步形成以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刑法学和法学理论研究为重点,以侨务法、体育法、知识产权法研究为特色的学术研究团队。据统计,2010年来,法学院共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立项80余项,发表科研论文380余篇,其中高质量核心期刊论文近百篇,出版学术专著27部,获得各级各类科研奖励30余项。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法学院法学学科于2012年11月被确定为福建省省级重点学科。2017年10月,法学学科入选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原学科”的行列。同月,法学院“程序法学原理与应用”学术团队被确定为华侨大学发展型学术创新团队,并已报送申请福建省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创新团队。

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地方法治建设,法学院发挥学科和办学特色优势,主动对接地方的实际需求。自2015年以来,法学院成立了地方法治研究中心、福建省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承担地方立法咨询、法规清理及实务部门培训成为学院的常态。其中,依托福建省地方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先后承担了《福建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委托起草)》、《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论证、《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调研、《福建省促进闽台养老服务合作条例》调研论证、《福建省动物保护条例(委托起草)》等工作,为法治福建和地方社会秩序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

法学院不仅是华侨华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摇篮,也是福建省重要的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法学院在校学生总数1188人,其中校本部本科生682人、法学研究生79人,法律硕士研究生(含在职)388人,澳门研究生39人。法学院分别于2012年和2013年获批福建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项目。

法学院以教书育人为本位,以学科建设为核心,秉承“崇法明理,厚德致公”的院训,坚持“为侨服务、为境内外经济发展服务”的办学理念,努力推进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工作。法学院推行学生自由选择任课教师的教学制度,实施多媒体教学、案例教学、模拟法庭、巡回法庭、法学论坛等多样性的教学方法;努力构建教考分离及与国家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相适应的考试制度;培育涉外法律专业方向。法学院重视实践教学,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人民检察院、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等50家校外法律实务单位共建大学生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加强素质教育,提高同学实务操作与专业技能能力。毕业学子在社会各个岗位上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法学院贯彻实践育人、文化育人、服务育人全方位育人理念,重点依托“一节四赛”第二课堂平台,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卓越法律人才,构建具有法学专业特色的学生工作体系。法学院重视学生学术创新、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在“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作品竞赛、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屡创佳绩。

法学院因侨而兴,办学特色鲜明。在校学生中,境外生占了20%以上。“一校两生、因材施教”一直是法学院的特色。法学院一贯秉承“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办学方针,倡导为侨服务,为港澳台服务的教育理念,发挥学院学科综合性优势,为澳门培养和输送了大量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在国务院侨办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为了迎接澳门回归,法学院于1996年开始在澳门招收法学本专科及研究生。据不完全统计,华侨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的各类毕业生在目前澳门警察中占了30%左右,为澳门的稳定和繁荣做出了重大贡献。

法学院积极走国际化办学道路,与日本桐荫横滨大学、台湾的辅仁大学、中原大学、东海大学、暨南国际大学、台中教育大学法学院等多所境外高校建立合作,外派教师访学,互派学生交流。依托华侨大学与日本、美国、英国、台湾等国家地区的交流项目,法学院近三年来共有30名学生赴境外攻读学位、留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持续推进,对于增强我院国际化氛围,开阔学生国际化视野,提升我院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过3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华侨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师资力量雄厚,二级学科齐全,办学特色鲜明,享誉港澳台和东南亚的知名法学院。


目前法学院主办有学术出版物《华侨大学法学论丛》(投稿信箱:Lawrev@hqu.edu.cn)。

法学院联系电话:0595—22692590

法学院电子信箱:fx2590@hqu.edu.c

(统计数据截止至20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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