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同等学力申硕 中山大学同等学力申硕联系电话

中山大学法学院同等学力申硕

中山大学法学院肇始于1924年孙中山先生手创的国立广东大学法科学院。其历史还可追溯至晚清的广东课吏馆,1905年广东课吏馆更名为广东法政学堂,后又更名为广东公立法科大学。1926年8月,为纪念孙中山先生,国立广东大学改名为国立中山大学,原国立广东大学法科学院亦改称国立中山大学法科学院。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大调整时,中山大学法学院被撤销。197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中山大学复办法律学系。1993年7月,法律学系与政治学系、社会学系以及中山大学人口研究所一起组建成立中山大学法政学院。2001年9月,中山大学撤销法政学院,并在原法律学系的基础上复建中山大学法学院。

我院现有教职员工84人,其中教师55人(教授22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4人,副教授25人,讲师[含专任教员]8人),专职科研系列人员6人(特聘副研究员5人,助理研究员1人),教辅及党政管理人员23人。法学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现有在站科研博士后3人。法学院培养层次涵盖本科、硕士及博士,现有本科生900多人,研究生800多人。不少教师在国家级和省级主要法学学术团体兼任重要职务,在学术界有相当影响;同时许多教师还承担了与有关部门协作的教学、科研、法律实务以及地方立法起草等任务,成绩显著。

法学院辖设法学理论研究所、法律史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所、刑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诉讼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等8个研究所,1个教育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山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1个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研究中心,中山大学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其他校级或院级的研究机构还有中山大学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中山大学法学研究所、中山大学公法研究所、中山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中山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中山大学税收与财税法研究中心、中山大学法学院WTO与CEPA法律研究中心、中山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中山大学法学院公共政策与法律制度设计研究中心、中山大学法学院人权法研究中心、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律风险管理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中山大学法学院“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中山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司法研究中心、中山大学法学院海洋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中山大学法学院环境、健康和安全法律研究中心、中山大学法学院自由贸易区法律研究中心、中山大学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中心。

热门简章更多
专业方向 所属专业 学院 类型 班型 学制 学费 报名状态
财政税收法 法学 法学院 同等学力 周末班 2年 3.00万 报名中
企业公司法 法学 法学院 同等学力 周末班 2年 3.00万 报名中
民商法 民商法学 法学院 同等学力 周末班 2年 3.00万 报名中
联系我们
  • 联系人:

    宋老师

  • 电 话:

    400-8032-898

  • 微 信:

    daydayup123xy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