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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 所属专业:法律
  • 授课方式:周末班
  • 学费:24000
  • 学制:2.5年
  • 招生状态:正在招生
  • 上课地点:长春市

一、招生人数

  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177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39人,共计1316人。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长春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以及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在职研究生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部分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外语能力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考我校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我校单独考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军队和国防系统考生。

  单独考试仅在学术学位的光学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企业管理专业招生。单独考试不招收小语种考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名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长春理工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以通知为准。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推免生报名不再通过统考报名系统报名,统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以报考点规定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

  考生按所选报名点公告要求,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具体以报考点规定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现场确认所需其他材料请查看相应报名点公告。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四、考试时间

  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五、基本修业年限、学习方式及办学地点

  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3年。

  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的不同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我校工商管理硕士以及单独考试仅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光学工程(专业学位)、机械工程(专业学位)、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既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又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我校研究生教育办学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

  

六、学费标准

  法律在职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

  

七、其他

  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无助学金,无参与评选奖学金资格。

  2.接收推免生办法请查看《长春理工大学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请仔细查看《长春理工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请仔细查看《长春理工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学信网及其代理机构)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将本人所有档案转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复试时签署三方协议后可不转入。单独考试考生报考类别只能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就业考生无国家助学金。

  6.同等学力考生(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除外)须参加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包括专科毕业两年以上考生和本科结业考生。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自考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跨专业考生均不需参加加试。

  7.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8.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综合笔试、专业综合面试。综合素质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以当年复试文件规定为准。

  9.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应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以便发放录取通知书等。

  10.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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