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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 所属专业:工程
  • 授课方式:周末班
  • 学费:20000
  • 学制:2年
  • 招生状态:正在招生
  • 上课地点:贵阳市

一、招生人数

(一)该校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预计为1000名左右:

1.通过全国统考招生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约800名左右、非全日制约100名左右。

2.拟接收推免生(全称: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约100名左右(该校接收推免生专业详见贵州师范大学2017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各专业招生人数暂不确定,具体按照上线人数、国家最终下达招生总计划并结合该校学科情况安排为准。


二、全日制、非全日硕士研究生相关说明

说明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

(一)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区分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该校招生章程自主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见后附招生专业目录(注意: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已在该校招生专业目录研究方向中做出明确标注区分,请谨慎选择)。


三、贵州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该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根据该校培养目标考生还应具备以下任一条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或以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含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按教育部文件,非国民教育序列考生学历(如党校文凭等)不予承认。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在复试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的考生(教育管理、旅游管理、竞赛组织专业除外),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1、2、3各项的要求(应届生不能报考教育管理、旅游管理、竞赛组织专业)。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工程硕士在职研究生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在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在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 网上报名:报考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或教育网

1.网上预报名时间:9月份。

2.网上正式报名时间:10月份,逾期不再补办,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牢记自己的网报用户名、密码、报名编号等,并准确填写所有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该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该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填报考生身份为下列任一类:①报考该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②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不按“定向”方式填写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信息以考生报名时确认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请考生慎重填写。

(7)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与复试期间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现役军人报考该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注:为方便联系,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尤其注意考生本人联系方式保持有效(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须在2017年9月初前通畅)。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事关个人的招生重要资料邮寄投递失误等问题,我办概不负责。


五、准考证

12月15日至26日,考生必须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信息,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在职研究生初试

12月-1月份。

学校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关注该校研究生院网站。


七、复试

复试时间:拟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初,对符合该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我办将通过发函、电话、手机短信等通知,并在相关网站上予以公布。

复试相关事项:

1.请考生届时登陆该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贵州师范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2.复试科目考试大纲:请于复试前关注该校研究生院网站或该校相关学院网站。

3.复试时,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1)2002年以前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专科毕业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专科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八、录取

录取工作安排在2017年5月上旬。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合同》范本在该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提交:①考生在录取前提交至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前提交至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九、学制、学习方式、培养所在校区

1.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为2至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为3年,具体各专业学制详见后续页的学费标准一览表。

2.学习方式:全日制为脱产学习,非全日制为非脱产学习。

3.培养所在校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注: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喀斯特研究院、山地重点实验室、信息与计算机重点实验室的研究生培养所在校区为宝山校区)


十、学费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贵州省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后续页的学费标准一览表。


十一、奖助办法

学校对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各种奖、助学金,确保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有一定的生活保障而专心学习、研究。具体的主要奖、助学金为:

1.研究生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谢晓尧奖学金”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3.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十二、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推免生复试说明:

同意推荐到该校的推免生须参加该校组织的复试。


十四、其它

1.上述章程说明若与国家招生文件政策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未尽事宜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报考该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要求,否则谢绝报考。

2.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该校研究生院网站,我们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3.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4.本章程由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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