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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教育管理)招生简章

  • 所属专业:工商管理(MBA)
  • 授课方式:周末班
  • 学费:30000
  • 学制:2.5年
  • 招生状态:正在招生
  • 上课地点:上海市

  华东师范大学是一所底蕴深厚、实力雄厚的著名高等学府。就被确定为全国首批16所重点院校之一,再次被确认为全国重点大学,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校之一,先后被列入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全国首批24所招收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的院校之一,并于同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招生,全国首批MPA试点院校评估中被评定为优秀。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起招收双证教育管理公共管理硕士(MPA)。

  

一、培养目标

  华东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MPA专业学位主要培养在各级国家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各种社会组织以及企业等从事中高层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

  

二、专业方向与录取人数

  我校在职研究生MPA专业硕士开设的专业方向是:(1)行政管理;(2)教育管理;(3)人力资源管理。三个专业方向共录取60人。

  

三、培养方式与学制

  培养方式:全脱产学习(周一至周五进行授课);非脱产学习(周末和晚上授课)。

  学制:全脱产学习的学制为二年至二年半。非脱产学习的学制一般为二年半。

  

四、入学考试

  初试科目:(1)英语二(满分100分);(2)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初试科目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复试内容:(1)专业方向基础知识(笔试)(行政管理、教育管理或人力资源管理,根据专业方向而定);(2)专业方向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口试);(3).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五、公共管理硕士MPA报考条件

  本科毕业3年(含3年)以上;或大专毕业5年(含5年)以上;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六、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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