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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经济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 所属专业:经济法学
  • 授课方式:网络班
  • 学费:30000
  • 学制:2年
  • 招生状态:正在招生
  • 上课地点:上海市

华东政法大学自1981年起创办研究生教育。198112月,我校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办学之初,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由教务处和人事处负责;19873月,设立研究生处;20013月,设立研究生教育院。研究生教育院是学校行使研究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包括对全校研究生在招生、培养、学籍管理、学位授予等方面的政策和业务指导,研究生教育院现与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合署办公,承担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日常教育、培养与管理工作。现任院长屈文生教授。

 

作为我国以法学高等教育为中心,法、管、经、文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特色大学,学校坚持以法学学科研究生教育为重点,积极拓展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研究生教育。契合社会需求与国家教育政策的重大调整,积极开展科学学位与专业学位教育并重的研究生教育格局。学校拥有良好的研究生导师队伍与完善的研究生培养机制。创办研究生教育30多年来,学校共为社会培养了两万余名硕士研究生和千余名博士研究生。学校目前有专、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超过600多名,其中专兼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27名。在校博士研究生380人、在校硕士研究生超过5008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17人,外国留学研究生190人,总计在校研究生规模约5700人。

 

在未来的研究生教育中,我们将继续坚持研究生教育战略定位,加快实践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探索研究生国际化能力培养,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学校将继续本着“传承历史、把握当下、着眼未来”的气度,以“继承、改革、合作、创新”为理念,坚守“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培养政治坚定、德才兼备、专业能力突出、学术造诣深厚、实践能力出众,引领行业发展、社会文明进步、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卓越法治和社会治理人才,使之成为具有“大局观念、未来意识、自我期许、责任担当、爱国情怀、知识智慧”的专业精英、社会中坚、国家栋梁,推动以法学为核心,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共同发展、科学学位与专业学位协调共进的研究生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推动研究生教育各项事业不断前行!

 

一、培养计划

为期两年。

专业方向:含法制史、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经济法、知识产权、国际法等。

高级研习班课程分为综合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采用课堂讲授、专题讲座、案例讨论等形式和特色教学方法,开展法治基本原理、法学理论知识、法律实务素能方面的研习和训练。

  

二、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具备一定的法学专业基础、学习兴趣和研究能力。

  

三、培养费用

(一)收费标准

每一学程培养费为15000元(含专题讲座费、班级活动费、办理校园一卡通等费用),一年一缴,两年共计30000元。

    

四、注意事项

1.高级研习班是一种非学历、非脱产的教学形式。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教学内容并通过考核的学员,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

2.培养费按学程缴纳,学员在报名注册当日缴清。入学2周内申请退学者,可退还已缴纳的培养费;入学2周后,因故不能学习申请退学者,所缴培养费按照未完成培养部分的80%退还;入学2个月后,因故不能学习申请退学者,所缴培养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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