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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在职研究生临床医学专业招生简章

  • 所属专业:临床医学
  • 授课方式:网络班
  • 学费:14000
  • 学制:2年
  • 招生状态:正在招生
  • 上课地点:宁波市

宁波大学于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曾指示:“希望宁波大学努力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地方综合性大学,为浙江建设创新型省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学校在创建和发展过程中,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海内外“宁波帮”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建校之初,由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原杭州大学五校对口援建,高起点开始办学历程;1992年列入全国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院校;1995年通过原国家教委首批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1996年原宁波大学、宁波师范学院和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合并组建新宁波大学;2000年被浙江省政府列为省重点建设大学;2011年成为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2012年成为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2015年入选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大力推进创新创业特色教育。连续6年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高校先进集体奖”(全国仅4所),在第六届、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金奖总数均位列全国第二,前七届大赛中共获得19193铜的成绩。连续9年在全国“挑战杯”“创青春”系列竞赛中蝉联赛事“优胜杯”,成绩稳居全国前20名。学生就业率位列省属高校前列,2020届毕业生一年后对母校的满意度全省第三,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调研结果全省第二。学校被列为国家大学生自主创业教导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单位、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就业工作典型50强高校、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浙江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宁波大学正秉承“实事求是、经世致用”的校训和“兼容并包、自强不息、务实创新、与时偕行”的宁大精神,深入实施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战略,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努力向着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迈进。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宁波大学关于开展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的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做好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2]1)2022年我校共有23个硕士学位授予专业(一级学科5个,二级学科8个,专业学位领域10)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一、招生专业

2022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全国统一考试科目等,详见《宁波大学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需符合国家有关学位申请规定。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2019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19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四)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 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 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对应。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二)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注册账户,如实填写自己相关信息,上传一张蓝色背景的证件照电子照片以备学位授予时使用,随后提交学位申请,仔细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需要携带的材料与证件: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所获得的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单位盖章的《宁波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1份(附件2,密封);

4)申请硕士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者需同时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需提供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具的规范化培训证明;

4.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需现场采集图像和指纹等信息以备参加外语和学科综合全国统考使用,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场。已在其他高校入册、现需转入我校者,须经该学校清退后,方可用原账号向我校申请,并至现场确认。

2)申请人现场确认前14天内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其他聚集性活动,不得与有境外旅居史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正确佩戴,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四、学习费用

费用:14000

按学校接受申请硕士学位当年的标准交纳学费。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各类证件或其他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2.申请人在读期间的食宿自行解决。

3.若国家有新文件出台,以新的文件为准。

4.本简章由宁波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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