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 安徽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联系电话

安徽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 所属专业:法学
  • 授课方式:网络班
  • 学费:33000
  • 学制:2年
  • 招生状态:正在招生
  • 上课地点:芜湖市

一、学校简介

安徽师范大学是安徽建校最早的高等学府,坐落在具有“徽风皖韵、千湖之城”美誉的国家级开放城市——芜湖,濒临浩瀚长江,傍依灵秀赭山,集江南自然之神秀、汇安徽人文之灵杰,是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高校、安徽省委省政府优先建设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和安徽省特色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先后入选部校共建新闻学院试点单位、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荣获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学科门类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等,形成了博士、硕士、学士教育等不同层次,全日制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现有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不含一级学科覆盖)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5个。建校九十余年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全日制高等专门人才近30万名。


二、学院简介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有悠久的办学历史,1928年建校伊始就设有文法学院,1929年单独设置法学院,期间历经多个办学历程,2013年1月,学校单独组建成立法学院。

学院目前有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社会学4个本科专业,法学专业是“双万计划”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安徽省综合教改示范专业和安徽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学院设有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法治中国建设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社会治理与社会发展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政治学、社会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1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院按照校党委对法学院建设“高起点”、“新理念”、“有特色”的工作要求,坚持“质量立院、特色兴院、人才强院、开放活院”的办院理念,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道路,把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省内同类院系一流、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教学研究型学院。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三)需提供我校培养学院相关专业硕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四)跨专业申请学位者,应提交近三年内取得的与申请专业相关的一项学术成果


四、报名流程

名流程分为资格初审、网上申请、现场确认等环节(具体报名时间、地点、流程和要求详见报名通知)。


、专业介绍

专业代码

0301

专业名称

法学

全国统考综合考试科目

法学

全国统考外语水平考试科目

英语

授予学位

法学硕士

法学专业旨在培养能够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信念执着、德才兼备、本领过硬的应用性、复合型法律专门人才。法学专业现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卓越人才培养基地、安徽省“六卓越、一拔尖”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专业、安徽省综合教改示范专业。设有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法治中国建设、社会治理与社会发展等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专业型硕士学位点。


、培养流程

自申请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起开始计算,总的培养时间不超过5年,分为二个阶段:

(一)课程学习及全国统考

2年内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课程学习形式为不脱产

4年内(含课程学习的2年)通过国家组织的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的全国统一考试(自行报名),每年可考一次。

4年内(含课程学习的2年)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全国统考者,不得申请学位。

(二)学位论文写作、答辩与学位申请

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均通过者,须在全部通过后的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开始论文写作。

申请人在一年内须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经安徽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相关费用

(一)费用按照上报安徽省发改委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中:

1、学费2.20万元。

2、论文指导答辩费1.10万元。

(二)缴费方式:申请者通过安徽师范大学财务处缴费平台缴纳,具体缴费办法将在报名通知中告知。

(三)参加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费用自理,由申请人自行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缴费。


、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向安徽师范大学学院提交终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申请人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以及线下学习、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等发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

4、申请人入学后即可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每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5、自本简章发布至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联系我们

联系老师:宋老师孟老师

咨询电话:400-8032-898

咨询微信:

在职研究生宋老师联系方式宋老师

在职研究生孟老师联系方式孟老师

咨询微信:eduzaizhi2020

上一篇:安徽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理论经济学专业招生简章

下一篇:安徽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政治学专业招生简章

联系我们
  • 联系人:

    宋老师

  • 电 话:

    400-8032-898

  • 微 信:

    eduzaizhi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