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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课程与教学论(历史方向)招生简章

  • 所属专业:课程与教学论
  • 授课方式:网络班
  • 学费:33000
  • 学制:2年
  • 招生状态:正在招生
  • 上课地点:芜湖市

一、学校简介

  安徽师范大学是安徽建校最早的高等学府,坐落在具有“徽风皖韵、千湖之城”美誉的国家级开放城市——芜湖,濒临浩瀚长江,傍依灵秀赭山,集江南自然之神秀、汇安徽人文之灵杰,是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高校、安徽省委省政府优先建设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和安徽省特色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先后入选部校共建新闻学院试点单位、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荣获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学科门类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等,形成了博士、硕士、学士教育等不同层次,全日制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现有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不含一级学科覆盖)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5个。建校九十余年来,累计为国家培养全日制高等专门人才近30万名。


二、学院简介

  历史学院源于1928年创办的省立安徽大学,历经文史、史地、历史等系科的发展,至今已有90余年办学历史,是安徽省高校办学历史最悠久的系科之一,也是安徽省最早拥有硕士(1982)、博士(2003)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7)的历史学科。著名学者吕思勉、周予同、陈守实、余协中、李则纲、束世澂、汪诒荪、唐德刚、光仁洪、陈正飞、胡澱咸、万绳楠、张海鹏、苏诚鉴、陈怀荃、汪宏玉、王廷元、叶孟明等先后在此弘文励教,形成优良的办学传统。


  学院拥有博士—硕士—学士教育等不同办学层次,拥有中国史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国史一级学科博(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世界史、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学科教学(历史)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博士生导师17人,硕士生导师32人。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7人次、安徽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10人次。获聘安徽省“皖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高校拔尖人才3人、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4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补贴13人,3位教师获曾宪梓教师奖,15位教师获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三)需提供我校培养学院相关专业硕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四)跨专业申请学位者,应提交近三年内取得的与申请专业相关的一项学术成果。


四、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资格初审、网上申请、现场确认等环节(具体报名时间、地点、流程和要求详见报名通知)。


五、专业介绍

专业代码

040102

专业名称

课程与教学论(历史方向)

全国统考综合考试科目

教育学

全国统考外语水平考试科目

英语

授予学位

教育学硕士

  课程与教学论(历史方向)专业现有导师6人,其中博士生导师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一层次或二层次入选者1人,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课题3项、省级课题5项,主持省级精品课程1门,在相关刊物发表论文100余篇,获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2项。


六、培养流程

  自申请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起开始计算,总的培养时间不超过5年,分为二个阶段:

  (一)课程学习及全国统考

  2年内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课程学习形式为不脱产。

  4年内(含课程学习的2年)通过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的全国统一考试(自行报名),每年可考一次。

  4年内(含课程学习的2年)未通过全国统考者,不得申请学位。

  (二)学位论文写作、答辩与学位申请

  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均通过者,须在全部通过后的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开始论文写作。

  申请人在一年内须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并经安徽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可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七、相关费用

  (一)费用按照上报安徽省发改委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中:

  1、学费2.20万元。

  2、论文指导答辩费1.10万元。

  (二)缴费方式:申请者通过安徽师范大学财务处缴费平台缴纳,具体缴费办法将在报名通知中告知。

  (三)参加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费用自理,由申请人自行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缴费。


八、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向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提交终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申请人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以及线下学习、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等发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

  4、申请人入学后即可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每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5、自本简章发布至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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